《從做好正面人物開始修仙》第4章 我殺了我的金手指
沈牧撿完屍,將所有人屍身都運到一個地方,又檢查了一下,見確實沒有什麼遺漏,於是砍了些樹枝,把眾人覆蓋,然後把自己身上穿的木頭護甲,已經粘上血的衣服脫下,也扔在上面。
接著拿出火摺子,往樹枝上一拋,不過一會,就燃起大火。沈牧又去抓了幾隻兔子,把血放出來,遮住飄出來的屍體燃燒的味道。
等了大約半個小時,屍體和樹枝一起,都化成了灰,沈牧又回家,找了一把鐵鍬,挖了好幾個坑,將所有灰分開,各自埋好。
接著把坑填平,又趴在地上,把周圍的土覆蓋到坑的位置。
這坑被挖開過,顏色和周圍都不相同,沈牧把其他土地表面上的土推到這裡。在外面起碼看不出太大區別。
至於內部,他就沒辦法了。土都被翻開了,如果真有人來挖,稍微細心點,都能發現不對。
只是沈牧已經做到極致了,那幾個坑被他挖在四角,相隔很遠的地方,高度也相差很大。如果真被發現,也只能怪運氣不好。
做完一切,夜色已經深了,沈牧把武器收拾起來,那柄殺人用的刀他不敢丟在外邊,也一起帶進來,脫了鞋子,沿著原來那條林蔭小道,一邊抹去來時的蹤跡,一邊往回走。
回了屋子,沈牧精神已經很疲憊了。穿越過後,他的身體素質大漲,經過一番折騰,身體倒沒有多疲憊,可親手殺人燒屍,那感覺,就算他前世經營的是地下產業,也有些吃不消。
不過他也不敢睡覺。
根據前身記憶裡的時間判斷方法,現在已經是凌晨兩點到三點之間,如果現在倒頭就睡,明早一定是日上三杆再起。
這個村子並不富裕,因此人們都很勤勞,早上太陽剛剛升起,便要外出勞作。他也一向都是如此。
今晚一幫子修士剛剛出事,他就反常的睡到大中午,這就很值得懷疑了。
既然不睡覺,自然要打發時間。沈牧開始回憶今天晚上的經過。
他得了那些儲物袋等物,以後很大可能是要踏上修仙之途的,那麼今天晚上的事情日後會經常發生。
這樣一來,很容易滋長出心理問題。
他自然要將這一關度過去。
今天晚上,著實是有些驚險。那女子朝他走來時,把劍架到脖子上時,他都怕要交代在那裡了。幸好他先當那女子的面拿出長矛,讓她看見。
那女子受傷,實力大損,肯定會讓他扔掉。這樣一來,在她眼中,沈牧很可能就沒有武器,成了一隻任人宰割的小綿羊。
接著沈牧裝作人畜無害,好像真是一個小白羊。一般人在解決一件麻煩事後,都會放鬆警惕,就像那女子放鬆警惕後,沒有料到沈牧雖然扔了長矛,但是還藏了兩把尖刀。
隨後就是沈牧偷偷給她下毒,讓她渾身麻痺。
那東西可是前身專門用來對付老虎、熊這種大型猛獸的,只要塗在鐵箭頭上,穿破皮膚,過上一時片刻,猛獸就會倒在地上,渾身無力。
這女子看上去是修道之人,沈牧不敢大意。一滴就能放倒三四頭猛獸的劇毒,為了毒倒那個女子,他可是足足用了小半葫蘆。
之後那女子顯然要收他為徒,只是這樣一來,沈牧那些諸如父母叮囑之類的謊言,將會不攻自破。
雖然那女子可能不計較,但他可不敢保證。
他不能將自己的生命,堵在一個不確定因素上。
況且那些儲物袋,也是巨大的誘惑。如果拜她為師,這些東西一定是要進了她手中。
這就相當於給你兩個選擇,一個是給你二十把槍,兩千發子彈。
另一個是一把槍都不給你,只給你一個師傅,並且這個師傅隨時都有可能發現你的謊言,也就意味著你的生死不被保障。
他也可以賭,賭自己能騙過那女子,可他從來都不認為自己比別人聰明。
他前世能混到那個位置,完全是因為苟。他總會盡自己全力,除去一切後患。
至於後面會不會有人發現,過來尋仇,他已經想好了些計策。
村子裡住了一個混吃等死的傢伙,在村子裡幾乎沒有什麼存在感。
只要把刀埋在那戶人家後面的地裡,接下來,讓那個傢伙“消失”,就暫時不用擔心了。
回到家裡,沈牧細細想了想經過,最後感覺這已經是自己能做的極限了。
“嘩啦啦……”
一陣雨聲把沈牧從沉思中吵醒,雨越下越大,最後成傾盆之勢。
“太好了,這場雨來的真是及時。”大雨能將絕大多數痕跡沖刷掉,有了這場雨,沈牧心裡更安定了。
那蔭道進了水,變得泥濘起來,沈牧留下的痕跡也慢慢消失。
“雖然下雨,我也不能睡覺,還得按照原身的正常作息。”沈牧穩的很,一切他能想到的,有可能留下痕跡的地方,都不會放過。
靜靜聽了會兒雨聲,沈牧心境完全平和下來,這才將今天的收穫拿出來。
三十多個儲物袋,一藍一白兩本書卷,以及十幾把飛劍。
沈牧把儲物袋和飛劍放到一邊。儲物袋需要真元才能打開。沒有真元,飛劍也沒什麼用處。只有那兩本書有用。
沈牧把蠟燭放到床上,用被子把光擋住,以免被發現,這才打開那本藍色的書,看了幾行,頓時愣住了。
發生了他沒有料到的事。
這裡面的字,他不認識!!
雖然原主學過幾年書,但是也就是認識一些“柴米油鹽”,“筆墨紙硯”之類的生活中用的到的字。這本書裡的字,行頁十幾個,能認識三個就算好。
沈牧突然間想到了一個可能。
“臥槽,我說別人穿越怎麼都有金手指,就我沒有。難道那女人就是我的金手指,是老天給我進入修仙界的機會?我把自己的金手指弄死了?!”
沈牧此刻的心情,可謂是五味雜陳。
這叫個什麼事,我把自己的機緣弄死了?
關於我自作聰明,把金手指弄死這件事?!
歐亨利都不敢這麼寫吧!
狗血程度都可以上安徽衛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