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戰無極免費閱讀第二十二章 踏雪無痕
時間悄然而逝,不知不覺,洪臣已經回來第五天了,這幾日,他過得可不輕鬆,因為身體變化了的緣故,他不能睡覺,而且可怕的聽覺令他格外的苦惱,即便是堵住了雙耳,他依然能聽到整個村子裡發出的任何聲音,這可了不得,私房話,悄悄話,好話,壞話,全都逃不開他的耳朵,更可怕的是,他的記憶能力更為出色,這些話一旦鑽進了耳朵裡,他便是想忘也忘不了。
洪臣可沒有打聽別人隱私的習慣,所以他很苦惱,最令他沮喪的是,他自制的迷藥竟然對自己沒有效果了,那恐怖的精神力太強悍了,吞下一大包迷藥,他依然精神抖擻,最後沒法子,他只能悄悄溜出去,圍著大山跑步,儘管這樣不能減少精神的亢奮,但能讓他感覺到肉體的疲憊,要不是這樣,他不敢想象,這日子該怎麼過了。
感知能力的增強,對洪臣的武藝極有幫助,短短幾天時間裡,他便進步了很多,可能這也是他唯一感到欣慰的方面,而且他的食量也增加了不少,幾乎比從前多了一倍,一天下來,總會覺得餓的快,洪臣有些懷疑,這可能是身體機能變化之後,所不可避免的一個副作用。
五日之後,洪家村擴村的事情最終決定了,洪烈和洪風兩人負責兵器的購買,而洪臣作為跟班,加入了中州之行,第二天,天還未亮,三人便起了個大早,踏上了前往云溪城的山路。
洪風是老村長的小兒子,長相儒雅,留著兩撮八字鬍,如今三十有五,跟他父親一樣,天生就是做管家的料,為人精明,洪家村目前的賬務都是他在打理,最主要的是,他對云溪城非常熟悉,洪家村的黃金白銀都是給他負責運營著,這趟中州之行,自然是以他為主,洪臣跟他關係很好,每次洪風前往云溪城,洪臣都會託他帶些有關中州的書籍回來。
山路漫長,幸好村裡事先弄來了兩匹馬,否則,三人走到云溪城,恐怕也是幾個月之後的事情了。
當兩馬三人繞過太公山之後,天色已經大亮了,一條狹窄的山路蜿蜒曲折,通向西北方,一邊是懸崖,一邊是陡峭的山壁,在這樣的路面上,想要盡興的馳騁,那可是玩命的把式,所以,洪烈在前面引路,洪風在後面指路,而洪臣坐在洪風的身後,他身材小,不太佔位置。
洪臣雖然之前到達過北海岸,但情況跟這次不同,這一次的目的地更遠,從來沒有出過南嶺的他有著一種莫名的歡快,隨著路途漸遠,馬蹄聲的快慢起伏,這種歡快也越發的強烈,看著初升的太陽,茫茫山道,洪臣興致很高,不禁開口問道:“風叔,據說世家的三座大城,唯有云溪城最為富饒,但是控制的海岸線卻是最短,是因為實力最差的緣故嗎。”
洪風聞言一愣,溫和的笑道:“也不能說實力最差,云溪城內一共有十大世家,他們發跡之前,都是富戶,後來也是因為建立了通往中州的海運商貿,才一步步積累了龐大的家業,商人嘛,總是以利益為最,他們不像仲夏和王都城那樣野心勃勃,總幻想著一統南嶺,云溪城非常看著自己控制的海岸線,他們的影響力也只是牢牢的紮根在海岸線上,對於南嶺的縱深地帶,他們並不關心,至於整體實力,云溪城甚至可說是最強大的。”
“既然如此,那咱們何不向云溪城的世家購買兵器,反而要捨近求遠,前往中州了。”洪臣不解的問道。
洪風笑了笑,道:“向世家購買自然是可以的,云溪城的世家都是純粹的商人,只要你有錢,什麼都可以從他們那裡買到,不過南嶺沒有大型的冶煉作坊,所以兵器都是從中州那邊進貨,而海運是要擔一定風險的,咱們需求的數量比較大,如果向世家直接購買,就需要多付高額的風險費用,一把兵器的價格多增了五六成,這樣的代價,超出了咱們的承受能力,如果跟世家合作,通過他們的關係搭上中州,咱們親自押運,就只需要付給世家一筆介紹費用,風險費用就省下了,所以這一趟中州之行,咱們是非去不可。”
走在前面的洪烈也不甘寂寞,他吼了一嗓子,怪叫道:“說白了就是錢的問題,世家有錢,有錢就能買到人,有人就能武裝,武裝了才能佔地盤,要是村裡的一幫老傢伙早讓我訓練一支隊伍,洪家村何必要看世家的臉色,缺什麼搶回來便是。”
洪臣翻了個白眼,回駁道:“這是山賊的行徑,山裡人如果都有您這想法,恐怕南嶺就不得安寧了,誰還過得了安穩日子。”
洪風也跟著回道:“是這個理,人心向善,安穩的過日子才是最重要的,別看西山和東石這兩幫山賊不可一世的樣子,那是他們一直在小打小鬧,如果他們敢鬧得王都這麼兇,早就被連鍋端了,而且這一次未必就不是他們的末日,山裡人這次被徹底惹毛了,他們要是敢呆在老窩裡,必定會死無全屍。”
洪臣嘆了口氣,道:“希望大亂能夠遲點來才好,否則流寇一起,這個冬天就難過了。”
……
半個月之後,南嶺落下了這個冬天以來的第一場雪,雪花大如鵝毛,晝夜不停,再加上冰冷的寒風肆虐,積雪不化,僅僅只是兩天兩夜,大山裡的積雪便達到了一尺多厚,皚皚白雪填滿了林海,覆蓋了山坡,山路已經隱藏了起來,對於深山裡的人來說,可謂是寸步難行。
礙於大雪封山,洪臣這三人的西北之行被困在了半路上,按照之前的計劃,月底就能達到云溪城,經過這番折騰,恐怕行程要被推遲數天時間。
三人趕了半天路,找了一處山坡暫時歇息,這裡背風,稍微暖和一些,洪風看著馬匹,收集乾柴,洪烈和洪臣父子倆分頭行動,去打野味,要說這樣的環境下還能打到獵物,那也只有經驗豐富的老獵人了,好在洪烈和洪臣都是此行高手。
一個多時辰時候後,洪烈回來了,這位洪家村的極品人物手段不賴,打了兩隻野兔和一頭獐子,這麼短的時間內,如此收穫已經是非常驚人了,洪風早已生了一堆火,吊著銅壺燒了些熱酒,洪烈遞過野味,捧著銅壺就大口牛飲了起來,嘴裡含糊不清的亂叫著。
片刻之後,洪臣也回來了,他的收穫並不在數量,是一頭重達百斤的雪鹿,山坳上的洪風和洪烈當場傻眼,要說被大雪封山的環境下,什麼獵物最難獵到,那自然是雪鹿,快如閃電的速度,跳躍一丈多的高度,不落於千里馬的體力,還有傲視群獸的機警,這些都成為雪鹿得以自保的條件,加上雪鹿的數量本來就極少,所以山裡的老獵人都以獵到雪鹿為榮。
若是換作從前,洪臣要獵到雪鹿很難,但如今他身體發生了鉅變,獵殺雪鹿要比從前輕鬆了許多。
洪烈瞪直著雙眼,迷糊道:“行啊,啥時候變得這麼能耐了,南嶺的極品美味,要是擺到世家的餐桌上,那可是一堆山的銀子,臭小子,沒給老子丟臉。”
洪風神情錯愕了一陣子,等到回過神來,首先就豎直了大拇指,笑道:“臣哥兒好本事,這頭雪鹿要是運回村裡,只怕村裡人都會樂傻了,這畜生視豺狼虎豹如無物,性子孤傲的很,咱們洪家村已經有好多年沒有獵到雪鹿了。”
洪臣平靜的笑了笑,將雪鹿扔在地上,回道:“尋常野味吃多了總會膩,這頭雪鹿正好能換換口味。”
雪鹿是被洪臣直接扭斷了脖子,這讓想要再誇讚幾句的洪風徹底無言,如果洪臣不是他看著長大的,打死他都不會相信這是一個十歲的孩子的手段。
飲熱酒,吃鹿肉,看雪花飄零,洪臣感覺一路走來,就此時最為愜意了,彷彿這一刻能將所有煩惱都拋之腦後。
不過愜意的時間總是短暫的,正當三人吃的有勁時,洪臣突然眉頭一皺,他看了看山坡的西邊,發現一個黑點正快速的趕來,離這裡不到五里路。
西邊的黑點移動的極快,快到洪臣乍舌,等到他想要招呼洪烈二人時,這黑點已經進入此地一里之內了,是一位身著灰色袍子的老人,雖然隔著將近一里地,但洪臣能夠看清楚此人的容貌,這老人身高近七尺,身板較為魁梧,一頭銀髮,頭上插著三根木質的髮簪,臉上有著少許皺紋,嘴角有一顆黑痣,除了一身灰色的袍子,他腳上穿著的是做工精雅的靴子,這一身裝扮,跟山裡人有很大的區別,洪臣沒有見過,可他神情卻有些古怪,似乎想到了什麼。
此時,洪烈二人也注意到了這不速之客,兩人都是吃了一驚,當看清楚是一位裝扮怪異的老人後,神情更是詫異無比,同時也警惕了起來。
數息之後,老人來到了山坡上,他神情冷峻,隨意掃視了一眼洪臣三人,然後也不吱聲,一把抓起火堆上的鹿肉,一手端起銅壺,席地而坐,最後在三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大吃大喝了起來。
洪臣三人頓時哭笑不得,心說這什麼人嘛,吃喝人家的東西,一聲招呼也不打,哪怕是山裡人再好客,也不會適應如此無禮的客人,不過令三人更加驚奇的是,這老者一身灰袍穿著,內外就這一件單衣,居然沒有半分受凍的跡象,反倒是臉上紅潤,氣血正常。
洪臣和洪烈都是身懷武藝的高手,心裡更是震動,可他父子倆誰也無法看出這老者的深淺,尤其是洪臣,他可是見過真正的仙人,感知也遠超常人,對這老者,他硬是看不出半分異樣,不過他悄悄的望了一眼老人前來的路線,神情頓時一震。
踏雪無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