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界物種起源免費閱讀第八章 自稱魔王的地精
“如果將肉體比喻成蟲蛹,那麼靈魂就是沉睡其中的蟲體。如果將肉體比喻成果實,那麼靈魂就是這顆果實中的硬核。肉體的存在不過是為了培育出成熟的靈魂而已。所以死亡意味著另一種形式的重生,是精神的昇華。生前的喜怒哀樂,酸甜苦辣,重重劫難,便是錘鍊靈魂的過程。”——康德《新生》卷首語
“你已經死了。”
一道微弱的聲音似從遠方傳來,達爾文睜開雙眼,映入眼簾的是萬里無雲的碧藍天空。
沒有任何感覺,準確地說就彷彿是喪失了觸覺一般,甚至連麻痺的感覺都沒有。就連身體的沉重感也消失不見,輕盈得彷彿一陣微風都能將自己颳走。
“啊——!”達爾文伸出雙手,看著幾近透明的身體,驚慌地大叫起來。
“卑賤的人類,不要亂叫!”那道聲音漸漸清晰起來,就彷彿是由遠及近的火車,向達爾文靠近:“真是的,一點禮貌都不懂,所以人類才會如此愚蠢!”
是誰?說話如此狂妄?達爾文遁聲望去,愣愣地看著這聲音的主人,忽然捧腹大笑起來。
一隻身高不過半米,鼻子長得猶如說謊的比諾曹,身穿黑色燕尾服,打著黑紅相間的格子領帶,腦袋猶如皮球大小,完全與身體不成比例的‘東西’,豎起食指指著達爾文,一副狂妄無比的姿態。
這種形象達爾文一眼就認了出來,這正是傳說中的——
“地精!”達爾文哈哈大笑道:“據說地精最愛說大話,今日一見,果然名不虛傳。哈哈哈,久仰大名啊!”
“不要用那個低賤的名字稱呼我!”地精怒了,他的皮膚原本就是赤紅色,再一發怒,簡直紅得發紫:“是那些該死的諸神,把如此偉大的本魔王變成了這幅模樣!”
“你,你說什麼?”達爾文被這地精的話嚇住了。這還是頭一次有‘人’敢如此辱罵神靈。
“哼!目光短淺的人類,你給我豎起那短小的耳朵聽好了!”地精勉力挺起瘦弱的胸膛,霸氣十足地說道:“吾乃第六天魔王,織田信長!”
……
一陣省略號飄過,一人一地精對視了半響——
“哈哈哈!”達爾文再次爆笑起來,一隻手捂著肚子一隻手拼命捶地:“太好笑了,真是太好笑了,一隻地精魔王,哈哈哈,真是這個世界上最大的笑話呀!”
“不許笑!該死的人類!”地精大怒,可不知他想起了什麼,忽然怒氣全消,神色詭異地冷笑道:“哎呀,我這麼說可就不對了,你都已經死了,我怎麼能說你‘該死’呢?”
“你說什麼?”達爾文的笑聲停止了,他這才想起了自己那半透明的身體,臉色頓時血色全無。他粗暴地將地精從地上抓起,急切地問道:“你說我已經死了?這是怎麼回事?”
“放開你那骯髒的爪子!你這卑賤的人類!”地精憤怒地叫道。
達爾文手一鬆,地精卻沒有直接掉落而下,反而如幽靈一般在空中打了個旋兒才悠悠落地。
“既然我已經死了,那就是說我沒有實體咯?那為什麼我還能抓住你?”達爾文忽然想到了這個關鍵性的問題。
“那是因為我也已經死了,”地精淡淡地說道,彷彿毫不在意似的:“跟參照物的道理一樣,靈魂與靈魂之間是可以產生相互作用力的。”
“那這裡是哪?天國?還是地獄?”達爾文開始驚慌失措起來,然而印入眼簾的除了幹得發裂的土地,其他的一概沒有。可當他再一想到這裡是個連地精都會出現的地方,想必是地獄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唉,難道說貪財也是罪過嗎?達爾文憂傷地想道:就是不知道地獄有沒有金幣發行呢?
“嘿嘿?”地精看著達爾文失落的神色,眼中閃過一絲譏諷,說道:“這裡當然是天國,更準確地說,是諸神之地。”
“諸神之地?”達爾文聽到這個熟悉的字眼,忽然來的精神:“你說這裡是諸神之地?我記得有個叫詹姆斯的神靈交給我一份任務,要我替諸神打理這個世界,這麼說……”
“愚蠢的人類啊。”地精冷笑連連,說道:“這諸神的居所神力充沛,又哪裡是人類所能踏足的?那些狡猾的神靈當然是讓你在死亡之後,以靈魂的存在,再來履行這份義務。不然以區區人類的微弱魂火,哪裡能抵擋不住大地泰坦的吸引力,更別說還能跑到這個世界來。”
“這麼說,我的死亡完全是諸神刻意造成的?”達爾文大吃一驚,想到這個可能他背後一陣發冷。
“無知的人類,以你們那短暫的壽命,諸神又豈會吝嗇地剝奪?這純粹是你自己運氣不好罷了!”地精面帶不屑地說道。
“聽你的語氣,似乎對神靈很瞭解啊?”達爾文好奇地問道:“你難道是地精膜拜的神靈?不然怎麼會在這種地方?”
在古老的傳說中,魔王是誘惑人類走向邪惡的萬惡之源,擁有恐怖至極的強大實力,是諸神的死對頭。
在達爾文的心目中,魔王的形象應該是高大得如一座小山,頭生兩個能頂破天際的碩大牛角,身披魔金甲衣,上面紋滿了骷髏頭,面目猙獰,讓人看一眼就發自骨髓地感到恐懼,所以絕對不可能是眼前這個滑稽的形象。
“我是第六天魔王!不是什麼地精!”地精抓狂了,達爾文那副完全不相信的神情已經徹底激怒了他。
哼!要不是你這卑賤的人類是關係到我能否離開這個鬼地方的關鍵所在,不然現在我就用焚盡天下萬物的九汰火將你化作灰灰!
“切,魔王又怎麼會在諸神之地,傳說中地精吹牛不打草稿,果然古人誠不欺我。”達爾文無視地精那想要殺人的目光,自言自語道。
“區區人類又怎麼能理解我第六天魔王的偉大?”地精怒極反笑,說道:“啊……你的愚蠢又讓我想起了當年神魔大戰的時候,本王率領三千萬各族大軍共討諸神,其中你們人類大軍的力量是最差勁的,甚至就連那些體弱的精靈都比你們管用,偏偏你們人類還自視甚高,誰都不放在眼裡。”
聽到地精的話,達爾文頓時愣住了。人類大軍?人類什麼時候成了魔王的一方了?
“等等,你剛才說什麼?我們人類什麼時候跟魔族同流合汙了?”達爾文吃驚地說道。
在達爾文所知道的上古神話中,人類作為神靈的使者,與魔族展開了征戰。為了抵抗實力強大的魔族,神靈賜予人類無數件威力強大的神器,最後人類付出了極為慘痛的代價才將魔族徹底消滅。
因為戰果顯赫,神靈指認人類作為世界的主人,而精靈,巨人,矮人,地精,龍族這些數量稀少的智慧種族則被送到了世界各地適合他們生存的地方,從此與世隔絕。
人類是作為戰勝方獲得了神靈的認可,可是聽這地精的意思,怎麼跟自己所知道的完全不一樣呢?
“嘿嘿,你們人類當然是本魔王的屬下,當初討伐諸神的時候,人類可是最賣力的。”地精冷笑道。
“按照你的話說,人類是討伐諸神的一方,如此瀆神的行為,那人類怎麼還能活到現在?”達爾文反駁道。
“假如羊從羊圈裡跑出來了,將它們重新馴服之後,難道就要全宰掉?那些高高在上的神靈又怎會把你們人類放在平等的位置上看待?”
“可是諸神憐憫世人……”
“那也是上位者的姿態。打個比方說,當你看到流浪狗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時候,你恐怕心裡也會感覺它很可憐吧?這種態度就是諸神對待下位者的態度。”地精不屑地冷笑道。
不知道這自稱是魔王的地精忽然想起了什麼,神情似乎有一種化不開的鬱憤顯露出來。
“這都是你瞎編的,沒有證據!”達爾文不得不承認,這個地精的話的確有一定的道理。人類早已習慣了諸神的高高在上,根本沒有到想過這一點。
但是僅憑這一點根本不足以證明人類與魔族之間的主從關係。
“證據?當然有!”地精詭異地一笑,說道:“人類的魔法,不就是從魔族這裡學到的嗎?”
“魔……魔法?”達爾文腦子有些糊塗了。魔法究竟是誰發明的,這一點誰也不知道。儘管侍奉神靈的神官們一直堅信魔法是神靈賜予人類的禮物,但是他們無法解釋為什麼‘魔法’裡會包含了一個‘魔’字。
而且很多魔法極盡邪惡之能事,顯然那些自詡高貴的神靈不可能發明這種魔法。
如果說魔法是由魔族傳下來的,這種可能性倒是挺大。但是要承認這一點,豈不是就證明了這隻地精所說的話了嗎?
“你們人類實在太垃圾,力量不如巨人族,精神力不如精靈族,就連矮人族製造出來的兵器鎧甲也比你們人族製造出來的要好許多。真要說有什麼出色的地方的話,就是比神族還要狡猾,比地精還要貪生怕死。這些‘優點’使得你們人族在戰場上的生存概率是最高的。”
“好在人族數量龐大,魔法天賦雖然不如魔族,但人數多了,讓一百個人同時使用一種魔法,倒也能勉強可以發揮出一個小禁咒的威力。”
達爾文聽到他說的這句話,忽然心頭一動,想起了書中所說的,那轟動一時的魔法師兵團。不過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這種技藝早已失傳,沒想到從這地精的嘴裡居然聽出了些許苗頭。
“這個傢伙,幹嘛把我們人類說得那麼差勁,那你們地精呢?地精又算什麼?”達爾文皺了皺眉頭,對這口氣狂妄的傢伙很沒好感。更何況,他根本不相信眼前這個傢伙是個魔王。
“我不是地精!”這隻‘天魔王’用地精特有的尖細嗓音憤怒地大叫道:“這種連戰場都上不了的種族,連垃圾都比它們環保!我是高貴的魔族,更是高貴的魔王!”
“好吧,好吧。”達爾文嘆了口氣,無奈地說道:“你要當魔王就當好了,反正咱倆都已經永別人世了,你愛怎麼YY怎麼YY去吧!”
“什麼永別人世?”地精忽然來了精神,眼睛睜得老大,一臉詭異地邪笑道:“看了那麼多的小說,戲劇,電影,你難道忘記我們魔王這個職業最大的特徵了嗎?”
“什麼特徵?吹牛?”達爾文懶懶地隨口說道。
“當然是——”地精拖長了音調,直到達爾文稍稍提起了些許好奇心的時候,這才自揭謎底——
“復活!”
復活?復活?達爾文頓時來了精神。他彷彿看到電影院門口泛黃的海報上,畫著一個高大得如一座小山,頭生兩個能頂破天際的碩大牛角,身披魔金甲衣,上面紋滿了骷髏頭,面目猙獰,讓人看一眼就發自骨髓地感到恐懼的魔王。而在他的頭頂上,赫然寫著五個燙金大字——
“《魔王的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