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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1983免費閱讀第七章 便衣警察

  元憲洲的父親元義剛以前是個軍人,不過那時候元憲洲還沒出生。

  後來,元義剛在一次參與地方搶險救災時受傷了,被轉業安置到地方。

  來到大興紡織廠保衛科工作。

  先是當副科長,兩三年以後就當上了科長。

  八十年代初,在大廠從事保衛工作,是一件很風光的事。

  因為那個時候警力有限,大廠周邊的治安問題,統統歸保衛科負責。

  保衛科長甚至可以攜帶槍支,比普通警察還要威風。

  因為曾經協助警方抓捕過幾名罪犯,元義剛在大工街一直赫赫有名,許多男孩子都把他奉為偶像。

  元憲洲上一世的時候,初升高考試前夕,元義剛因為抓捕一名持槍逃犯,被子彈打中,造成高位截癱。

  就如同多米諾骨牌一樣,一系列不幸事件從此展開。一直到六年之後,元憲洲弄斷了一條腿,肖蝶送掉了性命。

  既然未卜先知,元憲洲相信自己能改變這一切。

  重生回來的第一天晚上,元憲洲意外碰到肖蝶,讓他感覺到時間線可能會發生偏差,按照前後事件的推理,元義剛應該不是明天就是後天會碰到那個持槍逃犯。

  第二天,元憲洲藉口複習功課,留在家裡。

  元義剛出去上班時,元憲洲還叮囑他:“爸!今天出門巡邏時,別忘了帶槍啊!”

  在上一世的那一天,元義剛如果戴著槍的話,就不會被逃犯打成殘疾人。

  但以元義剛的脾氣,他不可能把兒子的叮嚀放在心上。

  所以,元憲洲在家裡待了會兒也趕緊出門了。

  他知道那起槍擊事件發生的每個細節,他可以根據細節做出自己的判斷。

  比如,上午十點的時候,元義剛會在大工街西頭抓到一個扒手,正往東頭押送時,又碰到大老黑,大老黑接過扒手,然後塞給元義剛一張通緝令,那張通緝令上畫的就是那名持槍逃犯……

  大老黑是大工街的一名警察,但他並沒有元義剛那麼威風。他長著五短身材,黑不溜秋,總喜歡穿蓋著屁股的大衣服,也總喜歡騎著一輛二八加重的自行車。連他的老婆都比他高出大半個腦袋。

  那名逃犯的模樣,元憲洲三十多年後依然記得清清楚楚。

  那傢伙有四十來歲,皮膚黝黑,五官粗獷,留著板兒村。

  最神奇的是,他和元義剛一樣,太陽穴上都有一塊兒傷疤。

  元義剛的傷疤在左邊,他的傷疤在右邊。

  當然元義剛的傷疤是抗險救災造成的,他的傷疤是在前線打仗留下的。

  元義剛有過目不忘的本領,隨便看一眼就把通緝令送給一個好奇張望的小商販了。

  但令他沒想到的是,他很快就碰到那個逃犯了。

  那時他並沒有帶槍,而逃犯戴著槍,而且還是個神槍手。

  儘管如此,元義剛還是勇敢地撲了上去,生擒了罪犯,但也被打成殘廢。

  從上午9點到11點,元憲洲都徜徉在大工街西邊,但那幾個觸發大事件的一系列小事件,一件也沒有發生,元憲洲終於長出了一口氣。

  但很快他便心情沉重了。

  因為這樣一來,槍擊事件多半會在明天發生了。

  明天是星期天,是正常班職工的休息日,更是大工街趕集的日子。

  那時只有小禮拜,沒有大禮拜。

  很多人物、很多事件都會在星期天集中出現。

  當年,有一首在罪犯中流行的歌曲叫“大獄歌”,其中詳細描述了一個在星期天也不忘勤奮工作的夥計:星期天的早晨我多麼快活,帶著月票上了汽車,二拇手指我一哆嗦,現金就是兩百多……

  多年以後,一個因為跳舞被判刑的男明星,卻讓這首難登大雅之堂的歌曲紅遍了大江南北。

  回到家裡,元憲洲有心想複習複習功課,腦子裡卻一片紛亂,一會兒想起父親的事,一會兒想起邊薇薇的事,一會兒又想起肖蝶的事。

  心裡不由得暗罵:拋妻棄子重生回來,這他媽就是回來鏟事兒的!

  畢竟是五十歲的人,定力還是有的。

  煩擾了一會兒,元憲洲總算平靜下來,認真複習功課。

  漸漸地他就回憶起那天考試時的大部分課題了,於是他就把主要精力放在那些十拿九穩的課題上,尤其那些當年他答錯的題,他都反覆推演,為自己當年的蠢笨感到好笑。

  晚上,元憲洲起來上廁所時,聽到父母在他們屋子裡小聲嘀咕著什麼。

  母親說:“大洲這幾天看著有點奇怪啊。”

  “怎麼奇怪了?”

  “有時候看他的眼神不像小孩啊!”

  “本來就不是小孩兒了!我像他這麼大都出海捕魚了。”

  “反正是感覺比以前懂事了……”

  “懂事還不好,早點睡吧。”

  第二天早上,看著父親出門上班,元憲洲忍不住還想叮嚀:“佩槍啊!老爸!

  但他知道父親還是會當做耳旁風的,只好作罷了。

  其實,元憲洲有無數種辦法阻止悲劇的發生。

  比如,元憲洲可以在父親剛出現在街頭時,就主動上前找個理由與他攀談,只要耽擱一兩分鐘,他就會接二連三避開本該碰到的人和事,接下來的故事就會截然不同了。

  可那個持槍逃犯怎麼辦?

  拯救了自己的父親,或許別人的父親就要遭殃。

  最好的辦法就是協助父親,一起擒獲那名逃犯。

  九點剛過,元憲洲便急匆匆出門了。

  他來到大工街上。

  此時的大工街已經成了一個人頭攢動的集貿市場。

  住在大工街附近的居民只佔很少一部分,其他的人,有的是來自鄉下的農民,有的是來自市內的小市民。

  在這一天,在這一條街上,不要說汽車,就連自行車都得用手推著慢慢通行。

  街道兩旁的攤位上,賣得最多的是各類農貿產品,其次是服裝等各類時髦用品。

  比如像幸子衫、蛤蟆鏡之類。

  這一天,另一類人也格外忙碌。

  比如“鉗工”們。

  “鉗工”是當時老百姓對扒手的戲稱。

  因為八十年代的時候,扒手們還沒流行割包作案,還是比較講究“技術含量”的。

  就像那首歌唱的:二拇手指我一哆嗦,現金就是兩百多。

  扒手掏包主要靠食指和二拇指。

  像每個行業一樣,扒手出道前是要練功的。

  據說他們的訓練內容主要是:用兩根手指在開水中夾肥皂。

  所以,幹扒手多多少少還是得有點天賦的,比如食指和二拇指長短得差不多。

  元憲洲在街上儘量小心翼翼地走著,因為老爸的眼神很賊,如果被他發現了肯定就會停下來嘮叨一番,那麼事件的走向就會發生嚴重偏移了。

  甚至偏移到無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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