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班裡上了幾節課後,譚暮雨逐漸摸清楚了自己在班級裡扮演的角色。
不起眼的透明人,因為家世一般再加上不喜歡與他人來往,漸漸地,班裡人覺得他自視清高,目中無人,都開始遠離他。
譚暮雨覺得這樣倒挺好的,沒有特別熟悉的人,沒有朋友,他露餡的概率大大降低,來這個小說世界的這幾十個小時內,這是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
稍微有點麻煩的,是他的同桌。
班裡人都不喜歡和譚暮雨來往,但他同桌是個例外,倒不是說和譚暮雨關係有多好,而是他真的很欠,就像那個什麼多動症兒童似的,渾身刺撓。
一會兒疊個紙飛機,紙飛機飛到譚暮雨身上,一會兒把筆轉的飛起,啪嗒一下掉到譚暮雨腿上。
譚暮雨總覺得他在針對自己,但這人嬉皮笑臉的沒個正形,跟個地痞流氓一樣,和他好好說話也沒用。
“你有病?”譚暮雨問他。
譚暮雨的慫一直都十分有原則,遇上完全鬥不過的,他能軟成一灘水,但要是遇上無關緊要的或者對自己影響不大的,那小譚的脾氣還是有點大的。
同桌又勾著他的招牌欠揍笑容,回:“那咋了?”
“我得罪過你?”
“沒啊,就是好玩。”
同桌名叫尹清則,是個紈絝不著調的富二代,仗著家裡有錢,平時逃課翹課玩得不亦樂乎,誰知道今天偶爾來上一次課,居然在校門口看見那麼有意思的一幕。
賀家大少爺,什麼時候那麼好相處了?
到了教室,才發現門口那位居然就是自己的同桌。
像是發現了什麼特別有意思的事情,尹清則不逃課也不打遊戲了,一整個上午都在旁邊騷擾譚暮雨。
譚暮雨完全不理他後,尹清則就裝模作樣拿著一張數學卷子,指著√2請教他:“2上面的這個廠是啥意思?”
譚暮雨頭也沒抬:“你將來工作的地方。”
尹清則愣了下,反應過來後在旁邊笑得捶桌子。
這時候前桌轉過身,揶揄道:“你們兩個半斤八兩,大哥還笑二哥?”
譚暮雨做題的動作停下,抬起頭,語氣莊嚴肅穆:“我原來是傻子嗎?”
他表情不像是在開玩笑,前桌撓了下臉,說:“你倆不一直一個專業倒一,一個專業倒二麼。”
倒一是經常交白卷的尹清則,倒二就是譚暮雨。
沒穿來前樣樣第一,高考縣狀元,老師的心頭寶,進入大學後教授們的重點培養對象譚暮雨,頭一遭體會到被人嫌棄智商的滋味,心中有點五味雜陳。
小說裡的譚暮雨成績很差?這點倒是和他挺不像的。
尹清則還在旁邊笑,直誇譚暮雨好有梗。
譚暮雨看他的目光就像在看一個低智兒童,默默將桌子拉開,懶得理他。
……
下午第一節課是體育課。
上這堂課的一共兩個班的學生,金融系一班和十三班。
做完熱身運動後,兩個班的男生就相約去籃球場打籃球,女生們也都跟著去看。
譚暮雨是班裡的透明人,自然沒人招呼他一起打籃球,於是他就和女生們坐在觀眾席,看場子裡的人打。
一班和十三班有好幾個都是校隊的,打得又兇又猛,就連不怎麼喜歡運動的譚暮雨都被勾起興趣,看得津津有味。
賀飛雲是籃球校隊的,這他知道,倒是沒想到他那個低智商同桌居然也是,實力看著還有幾把刷子,攔截了一班好幾個球。
都說運動使人變帥,這話不假,場上的賀飛雲不過撩起衣服擦個汗,邊上的女生就尖叫的快要沸騰,震得譚暮雨腦瓜子嗡嗡的。
作為主角攻,賀飛雲的硬件條件是十分完美的,蓬勃的生命力,身形介於青年與少年間,緊實的肌肉覆蓋在年輕的軀體上,不過分誇張,卻讓人一眼便能看見其中蘊含的爆發力。
他長得白,於是撩開衣服時,攀緣在腹肌周圍的血管便清晰可見,汗水順著胯骨滑落,浸入運動褲邊沿。
譚暮雨不自覺盯著看了會兒,再抬頭時,發現賀飛雲正巧在看他,眼神一錯不錯,陰寒專注得像是某種大型冷血動物。
裁判吹了哨,上半場結束,進入中場休息。
譚暮雨眨了眨眼,再看去時,卻發現賀飛雲眼神懶散,和往日並沒有什麼不同,他看了譚暮雨一眼,之後就收回了視線。
狗腿子的第一要義是什麼,那當然是老大一個眼神,他就得立刻立馬上馬地鞍前馬後。
於是他非常爽快地從十三班叛變,在尹清則吵吵嚷嚷從場上下來,往他這兒邊走邊說給我搞瓶水的時候,譚暮雨拿著他們班的水和毛巾,興沖沖跑去了對面的一班。
鳥都不鳥尹清則一下。
尹清則:……?
那邊賀飛雲身邊擠滿了人,都是給他送水送毛巾的。
譚暮雨也就是跑過去做做樣子,讓賀飛雲知道,老大一個眼神他就來了,他的忠心天地可鑑!
當然,裝模作樣擠幾下就得了,畢竟他沒有那麼想在賀飛雲跟前站著,壓力很大。
反正人這麼多,到時候擠不進去,那就不是他的態度問題了,是人太多了。
理論是理論,但到了實際,誰能料到賀飛雲放著妹子們的水不接,直接撥開人從譚暮雨手裡把水拿走,擰開瓶蓋喝起來。
事情變得太快,譚暮雨甚至都沒怎麼反應過來。
喝完水的賀飛雲將頭上的運動頭帶取下來,接過譚暮雨手裡的毛巾,擦了幾下後,兩樣東西一起給了譚暮雨。
譚暮雨全程像個禮儀小姐端托盤似的舉著兩隻手,直到賀飛雲問:“這礦泉水的瓶蓋怎麼是擰過的?”
譚暮雨聞言回頭看了眼自己剛才坐的位置,又轉頭看了下賀飛雲手上的那瓶水,身體僵硬一瞬。
要死了!拿錯水了!
那瓶是他喝過的!
賀飛雲能接受自己喝了別人喝剩下的東西的概率是多少?
換位思考一下,他都不願意吃賀飛雲吃過的棒棒糖,那金貴如賀家大少爺,怎麼可能忍受的了喝別人喝剩下的水!
譚暮雨感覺自己左腳已經踏進了火葬場,但他故作鎮定,睫毛無意識顫了幾下,語氣關切,“哥打球打累了,我先幫你擰鬆。”
賀飛雲視線從他眉眼掠過,過了會兒,點了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
之後也沒從譚暮雨手裡拿回自己的運動頭帶,轉頭就重新回到籃球場上。
譚暮雨坐回自己班的觀眾席時,還有點不真實感。
全書智商最高的大總攻,意外地好糊弄。
還是說人都是吃阿諛奉承那套的,賀飛雲被伺候慣了,所以才覺得小弟幫他擰瓶蓋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像賀飛雲這樣的人,聰明,狠辣,絕對接受不了陽奉陰違與背叛,更不屑與地位不對等的人虛與委蛇。
所以如果他看出來譚暮雨有問題,一定當場就會發作,而不會給對方喘息的機會。
興許不是沒看出來他蹩腳的藉口,而是壓根沒將心思放在這上面,因此自然懶得去注意他語氣裡的不對勁。
譚暮雨越想越覺得有點道理,那隻踏進火葬場的左腳終於得以平安收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