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蒲紅霞出嫁,芳菲和書琴送嫁,沒有攔門酒,對方給十姊妹一人三十塊的紅包。
那吳大威,個子有一米八左右,一眼看上去,還算文氣,並不像混混。
時間雖然倉促,紅霞她媽還是給她準備了十二抬嫁妝,剛過十四歲的紅霞便這樣風風光光地嫁了人。
本來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被羅漢芝這樣一處理,倒是成了一件正常的男婚女嫁。
蒲家和羅家各種沾親帶故的親戚都來了,特別熱鬧,無人講這場婚禮的不妥,彷彿這樣真的是最好的結局。
書琴對芳菲說:“這世上,人真不可貌相,那吳大威人模狗樣,你仔細看,會發現他眼中有隱藏的狠戾。芳菲,以後,我們看人都要長雙慧眼才行,莫只看表面,看人看眼。”
書琴又說:“紅霞還小,以後有得苦她受,我們可千萬不要這麼早嫁人。”
明明是一樣大的年紀,芳菲覺得自己比書琴單純好多,書琴說的芳菲不懂。
芳菲對這一切非常模糊,她對婚姻沒什麼概念,從來沒有男孩子對她示好,她連和男生講話都不敢。
隨著婚禮的結束,一切很快恢復了平靜。
有一天,羅漢芝在池塘邊洗衣服,得意地對著身邊的婦人說:“得虧我明智,若真把女婿送監獄了,口水唾沫都會將我家紅霞淹死,我姑娘這輩子就毀了。”
眾人附和:“那是,還是漢芝你聰明,舊社會,十幾歲嫁人的姑娘大把,人家還不是過得好好的。”
一樁醜事,以皆大歡喜的結局結束。
每個人都滿意,大家很歡喜,六叔彷彿完成了一樁大事,每天干完農活,總會好好喝上幾杯。
紅霞的妹妹君霞只有十歲。
一個父母養出兩種娃,紅霞不學無術,好吃懶做,最會偷奸耍滑,小學沒讀完就在外面混,誰都管不住。她這個樣,因為是長女,仍是母親羅漢芝的掌中寶。
君霞少話,溫吞,喜歡做家務,做的事多,挨的罵也多,不管她做什麼,也討不到母親羅漢芝的歡喜。
羅漢芝給蒲君霞起了個混名多伢,意思是多出來的那個孩子。
所有人都叫君霞叫多伢,只有書琴和芳菲不這樣叫她。
君霞最喜歡找芳菲玩,每天都會抽點空摸來找芳菲,她們也不說什麼話,君霞就呆在芳菲身邊,叫聲姐姐,芳菲抽本書給她,一個讀書,一個做作業,一坐許久。
羅漢芝一叫,君霞就丟下書就從芳菲家後門口跑出去,轉個圈再回自己家。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過年了。
芳菲看到書琴媽媽將家裡洗刷得一塵不染,自己家媽媽天天在忙,可是家裡總是最亂。
放假後的芳菲開始學著書琴媽,擦洗著家裡的廚房、灶臺和房間。
芳菲最怕過年和放假,這段時間芳菲媽會將一年積累下的怨氣全會在這幾發洩出來。
芳菲爸在診所,可以避著,芳菲在家避無可避。
從放寒假第一天開始,芳菲就沒過個一天好日子,柴米油鹽她爸都買回來了,年貨也慢慢在往家裡搬,因為蒲佑誠沒有將賺的錢交給艾嬌,艾嬌天天在家作妖,打兒罵女,一刻不停。
芳菲不堪忍受,將閣樓收拾乾淨,搬到樓上住,做了清潔做了飯菜,就爬上樓去,平常連樓都不下。
艾嬌見芳菲這樣,罵得更厲害,芳菲真不懂她媽罵的話裡的意思,她用筆慢慢寫著她媽罵她的話:婊子養的,怎麼不鑽到XX撞死,千人騎萬人跨的賤貨,以後死了都不會有人給你收屍,是個溝死溝埋、路死路埋的東西……
十幾歲的芳菲,連眼淚都沒有,她恨這個地方,恨她媽,她媽這樣罵她,隔壁左右同族的人,沒一個攔她媽。
那些人都站在那裡看著芳菲媽罵芳菲,還有些人露出猥瑣的笑。
他們還笑得那麼開心。
這些場景,多年後,芳菲想起,還會發抖。
書琴的媽魯愛珍是個另類,從來不參與這些八卦,也不許自己的子女聽和說這些事。年底了,工廠放假了,她廢紙也不收了,在家裡備年貨,教孩子,她家中一片祥和。
村子裡其他地方吼叫孩子、打罵孩子的聲音此起彼伏,也有夫妻吵架摔碗的聲音,從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角落傳到樓上芳菲的耳朵中來。
芳菲的閣樓正對著二伯家的二樓,二伯家的堂姐榮華和豔紅在吵架,大堂姐聲音很大:“你又穿我衣服,這是留著過年穿的,又被你穿髒了,你為什麼總這樣子,你又不是沒有錢,又不是沒有衣服,總是喜歡佔別人的。”
不一會豔紅的哭聲便傳了過來,聽見二伯母在罵榮華,哄豔紅。
榮華委屈地大聲叫:“你們偏心,不管她做什麼,都是她對,都是我要讓著她,我憑什麼要讓著她,怎麼就沒有讓著我,沒人管管我的感受。”
二伯母家裡三個孩子,兒子家明,大女兒榮華,小女兒豔紅。
家明去年六月娶了親,媳婦周英生得極好,是鎮上的姑娘,細皮嫩肉,十指纖纖,從城市嫁農村,優越感強,見誰都是眼睛朝上,愛理不理,嫁過來半年,家務不沾,和兩個小姑子一起在鎮上棉紡廠幹活,賺的錢自己用。
芳菲很羨慕村子裡其他的姐姐們,她們都在賺錢,可以自己賺錢買花戴,不用伸手和父母拿錢。
芳菲開口,她爸爸會給她買書,買吃的,卻不給她買衣服。
蒲佑誠說:“講究穿的姑娘,就不專心讀書,以後你考上大學,自己賺錢,自己去買,什麼衣服都可以買到。”
可是看到過年,別人都有漂亮的衣服,芳菲的眼裡滿是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