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李大山的小說《我,荒野淘金客,開局日收破千》是由作者“發癲食人花”創作的都市腦洞著作,目前連載中,更新了152281字,最新章節第76章:雙贏的合作。
一、作品簡介
火爆新書我,荒野淘金客,開局日收破千是由網絡作者發癲食人花所編寫的小說,主角是李大山。主要講述了:“臥槽,有狼!”聽著這熟悉的,自己沒少在看動物世界的時候聽到的聲音,李大山直接汗毛倒豎。也不管自己的牛排了,這些端起平底鍋先放在了旁邊的地上,起身,拔槍,謹慎的觀察四周。是的,李大山是有槍的,作為一名……
二、書友評論
很好看,我,荒野淘金客,開局日收破千這本小說比有的分數高的小說還好看。是我喜歡看的小說。我看小說如果看不下去的話,基本上看不了幾篇就沒有翻閱的興致了,這本小說就越看越好看!加油發癲食人花作者大大,趕快更新!
三、作品賞析
“臥槽,有狼!”
聽著這熟悉的,自己沒少在看動物世界的時候聽到的聲音,李大山直接汗毛倒豎。
也不管自己的牛排了,這些端起平底鍋先放在了旁邊的地上,起身,拔槍,謹慎的觀察四周。
是的,李大山是有槍的,作為一名從小在澳洲生活長大的黃種人。
在成年了,賺到第一份工資之後,他選擇獎勵自己的,並不是一件衣服或者是其他的什麼。
而是一把左輪手槍!
經典的柯爾特左輪,全長182毫米,九毫米的口徑,容彈量六發。
可能用來對付大型猛獸差了一些,但用來對付像狼之類的小玩意兒,絕對一槍一個小朋友
除了這把左輪手槍之外,李大山的車上還放了一把溫徹斯特m70狩獵步槍。
這兩把槍是李大山這次出來之前,特意帶在車上防身用的。
作為一名淘金者,在這荒無人煙的野外,你的危險可不僅僅來自於各種毒蟲猛獸,還有一些心懷不軌的人類!
畢竟應該沒有什麼地方,比荒野更加適合殺人奪寶了!
甚至你都可以不用處理屍體!
殺完人搶完金子後,可以大搖大擺的離開,在食物匱乏的西部荒原,會有其他的動物們主動過來幫助你處理現場的。
可能是李大山的戰斧牛排味道太香,又或者是這頭突然出現的野狼,已經餓昏了頭。
幾分鐘之後,李大山前面的草叢傳來一陣微不可察的腳步聲。
一頭眼冒綠光,看著多少有些營養不良的野狼頂著火光,出現在了李大山面前五米不到的地方。
野狼充滿了謹慎的盯著李大山,只不過,它的眼神卻是怎麼都忍不住,時不時的就要瞟一眼地上的戰斧牛排。
“餓!餓死了!好香啊,想吃!”
就在李大山準備直接開槍,一波送走這個不速之客的時候,卻突然聽到了這麼一句話!
“餓?好香?”
這突如其來的聲音,讓李大山不由得下意識的驚訝出聲!
“嗯?人類,你竟然能聽懂我說的話,不對,你為什麼會說我們的語言?”
李大山話音才剛落,這下子輪到對面的野狼驚呆了!
一頭野狼,竟然能從表情上感覺到它明顯的懵逼!
“居然是你在說話?”
不僅是狼,李大山也蒙了,自己剛才聽到的話,居然是來自眼前這頭狼?
這科學嗎?很明顯,這一點也不科學啊!狼居然會說話了!
也不對,狼不會說話,而是自己居然可以聽懂狼說的話了!
眼前這頭狼,喉嚨裡發出來的還是低沉的嗚咽聲,但落到了自己的耳朵裡之後,卻自動轉換成了人類的語言。
可以是漢語,也可以是英語,李大山猜測,應該是自己同時精通兩門語言的緣故。
“你……想要吃東西?”
可能是人生第一次遇上能夠和自己無障礙交流的狼。
李大山慢慢放下了手裡的槍,放棄了直接一顆子彈帶走眼前野狼的打算。
不然,就算他放下了槍,並不代表著他就失去了反抗能力。
身高接近兩米,去了說是198cm,體重210多斤,一身腱子肉的李大山,哪怕是徒手,對面的小傢伙也沒有任何勝算!
在自然界的生存法則中,體型決定了一切。
哪怕是縱橫非洲草原的獅群,除非是餓瘋了,再不進食就得餓死,不然也絕對不會輕而易舉的去打大象的主意!
哪怕大象是食草動物!
“對,餓了,快餓死了!”
換作別人,聽到這話,可能以為這是個形容詞,但李大山看著眼前野狼的樣子,嚴重的營養不良,都快骨瘦如柴了。
感覺快餓死這三個字,很有可能是個陳述句!
“你等著,我去車裡給你拿點吃的。”
狼雖然是雜食性動物,但主要還是吃肉的,幸好李大山自己也算是個肉食動物,這次出來車上帶的吃的,90%都是肉類。
翻找一陣,直接從角落掏出來一根手臂粗細的大肉腸,撕開包裝袋之後,遠遠的扔給了這頭野狼。
“給你,吃吧。”
見狀,對面的野狼雖然還有些警惕,但在肉香味的勾引下,最終還是忍不住了。
對著扔在地上,沾滿了灰塵和泥土的肉腸大口朵頤起來!
“嗷嗚!好吃!”
一邊吃著還,一邊時不時的發出一句感慨!
“這孩子,估計也是餓壞了,不過,看著他吃東西倒是挺開胃的。”
一人一狼,在火光的照應下,隔著三米不到的位置,都在大口旋著自己面前的食物,有種莫名的和諧。
“吃飽了?”
李大山率先吃完手裡的牛排,沒有輕舉妄動,就這麼靜靜的看著野狼在自己面前瘋狂進食。
終於看著這傢伙,連地上最後的一點碎肉也不放過,全部舔食進了肚子之後,李大山忍不住問了一句。
“飽了!好久都沒有吃這麼飽過了。”
野狼的聲音聽著有些唏噓和感慨。
“謝謝你,人類。”
休息了幾分鐘後,野狼站起身就準備離開。
“等等!”
這時候,李大山靈光一閃,突然叫住了野狼。
“要不……你別走了,跟著我混怎麼樣?”
這話李大山可不是隨便說說,眾所周知,狗狗的嗅覺是很強的,而有些狼的嗅覺甚至是狗狗的3到4倍!
雖然不知道眼前的傢伙,嗅覺究竟能有多強大?但肯定是要比一般狗狗強出不少的。
警察們會訓練警犬來執行尋找毒品,排爆等任務。
其主要依靠的就是狗狗的嗅覺,還有良好的服從性。
李大山可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能夠和所有的動物交流,還是隻能和眼前的傢伙交流?
他甚至都不知道,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異常情況,原因究竟是在自己的身上,還是在對方的身上?
感覺在野外找黃金,應該和找毒品是差不多的吧?
既然警察都能訓練警犬找到毒品,那如果自己能把眼前這頭,可以和自己無障礙交流的野狼收歸麾下……
“跟你混?人類,你是想要成為我的王嗎?那你必須要打敗我……”
野狼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李大山打斷了:
“包吃包住,只要你配合好我的工作,每天都保證你能吃到肉,管飽!怎麼樣?”
野狼:……很不想就這麼輕易答應,但……這可是包吃包住誒……
“好,人類,以後你就是我的王了!”
小說《我,荒野淘金客,開局日收破千》試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