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演唱會現場,我震驚天王》中的凌歌柳月如是很有趣的人物,作為一部都市腦洞類型的小說被黑土哥哥描述的非常生動,看的人很過癮。《穿越演唱會現場,我震驚天王》小說以1319247字,最新章節番外篇:那個男人帶著仙劍回來了的已完結狀態推薦給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歡看這本小說。
一、作品簡介
看都市腦洞文,千萬不要錯過黑土哥哥的《穿越演唱會現場,我震驚天王》,主角是凌歌柳月如。主要講述了:過了片刻。凌歌才開口道;“既然老哥這麼看得起這首歌,那也是這首歌的榮幸。我自然願意。”聽見凌歌這麼說,吳廣鵬頓時大喜。他笑著道:“既然老弟這麼爽快,那老哥就直接說了,一口價,五萬,怎麼樣?”五萬?凌歌……
二、書友評論
看完了,以下幾個吐槽點,可以接受的可以看這本書,不能接受的就勸退吧,一,開頭的時候把毛不易的那首歌寫成什麼葷素搭配,而且歌詞也不寫,不是聽過這個歌的都不知道你寫得什麼鬼。二,一開始的時候連歌詞都不寫,可能是看了讀者的評論還是一開始先收著寫怕太水勸退讀者,後面的小說水得一批,不能說是水,簡直就是海了,一段歌詞寫三四遍,這個人讀的時候寫一遍,唱的時候寫一遍,那些觀眾聽完又水一遍,還有那個人生如之如初見的詞,直接水了五六遍我也是服了!!!三,38章還是39章,為了救宿友的女朋友哪裡是個毒點,建議跳過,四,全文超級無敵多錯別字。五,很多坑作者基本沒填,比如主角的學校的宿友(好像39章過後基本不出場了),胖子的戀情(李雙雙)等等。六,最關鍵的一個吐槽點!就是爛尾了,急急忙忙把結局寫了!!!
抄來了一堆糟帕,捨棄了一堆精華,兄弟們,看完小說我靈感來了,剛剛寫了1000首曠世神曲,我給你們唱一下啊………………怎麼樣?好聽吧?你們也覺得好聽是吧?掌聲不要停,嗨起來。接下來所有的音樂獎項我都包了。
作者看評論嗎?
一點小意見,我說說,您聽聽。
作為一個讀者,看這種文娛小說,雖然對於那些把歌詞或電視電影情節、小說內容寫出來的書嘴上說作者水,但是評分一定打的高高的,甚至為了讓作者寫快點正會打賞。
而像您這本書一樣,發歌不寫詞,電視電影不寫情節,小說也一筆帶過的,雖然沒人說你水,但是讀者不能代入,沒有爽感!您不能指望您寫一首歌,我們就去現聽一首歌,寫一部電視電影就現看一部電視電影,寫一部小說就現看一部小說吧?
您看過《全職藝術家》嗎?汙白寫的!
我不是要您模仿他,而是想說,您看看他裡面每次發歌,都寫歌詞。每部電視、電影都有劇情介紹,每出一部小說都有重要情節描寫,甚至還有電影的影評,那水的,大海無量了屬於是,但是您看看讀者對他的評論,對他的催更,對他的打賞!
看了一圈的文娛文,這些作者好像都不想水了,你不水寫什麼文娛文啊?!
實在是受不準備棄文了,看了快四百章了,內容經常前後不搭(作者記憶極差,前文男主媽問過女主家庭,後文又當沒發生過又問女主家庭。前文是主辦方讓唱孤勇者,後文上臺唱我要飛的更高)巨能水字數,其中一章印象稍微深刻,好像是男主給女主講解古董黃花梨,然後通篇的文物鑑別方式,女主因為男主絕世容顏走神,然後複製粘貼再講一遍。經常閱讀著然後冒出一個病句。或多字或少字,基本上每章都有好多錯別字。以上是我閱讀的感受,僅供參考,蘿蔔青菜各有所愛。不過我覺得我能看到快結尾說明作者寫的還是很符合我的口味,但是能把以上問題解決的話便能更好。
這本書我能看他個幾十張都不錯了,主角三觀這麼“好”嗎,看的我想吐,我是真的不明白作者你說你的作品名是關於唱歌的,但為什麼要有小說副業,有就算了還毫無心理負擔的讓主角把現實中的名書發佈在你寫的世界裡,我特麼都不想給一顆星給他半顆星已是天大的恩賜,而且評論區裡說寫的好的是你找來的營銷號吧?裡面的人物像是降智了一樣,是用來襯托主角的聰明嗎?主角的智商是1吧?新來的書蟲們聽我一句勸,千萬別看,不然怕你瞎了眼.(親自以身試毒)
三、最新章節
穿越演唱會現場,我震驚天王小說最新章節 番外篇:那個男人帶著仙劍回來了 免費試讀
你冷漠的表情會讓我傷心六月的雨就是無情的你伴隨著點點滴滴痛擊我心裡哦~我不相信你不是故意的卻為何把我丟棄在風雨裡哦~我不忍心也不想背叛你唯有默默等你回心轉意……….《一直很安靜》柳月如空蕩的街景想找個人放感情做這種決定是寂寞與我為鄰……
四、作品賞析
過了片刻。
凌歌才開口道;“既然老哥這麼看得起這首歌,那也是這首歌的榮幸。我自然願意。”
聽見凌歌這麼說,吳廣鵬頓時大喜。
他笑著道:“既然老弟這麼爽快,那老哥就直接說了,一口價,五萬,怎麼樣?”
五萬?
凌歌微微一愣。
他以為這首歌最多就只能賣個一萬塊錢頂天了。
結果這個酒吧老闆居然直接開口五萬塊。
這大大的超出了凌歌的預期了。
畢竟,他目前還是啥名氣也沒有的新人,這個價已經十分高了。
不過吳廣鵬倒是提了個要求,那就是要凌歌錄製這首歌,錄好之後傳給他。
然後他便會用這首歌來推廣他的酒吧。
因為,凌歌的嗓音條件,以及唱功實在是無可挑剔。
除了凌歌,他覺得不管讓另外的誰來唱都唱不出來那種感覺。
更何況,凌歌本身的氣質跟這首歌的意境也是十分的搭配。
後期,甚至他還可以找凌歌再合作拍拍推廣Mv之類的東西。
不過那都是以後的事情了。
先等這首歌發佈出去,再錄製個酒吧的視頻看看效果再說。
凌歌自然是答應了錄製。
兩人互相加了微信。
凌歌站起身跟吳廣鵬握手。
“吳老闆,合作愉快。”
吳廣鵬得到這首歌,心情大好。
“合作愉快啊老弟。”
“對了老弟,不知,你是否願意來我的酒吧當駐唱歌手,如果你願意,你放心,待遇方面絕對不會虧待你的。”
吳廣鵬又拋出了一個橄欖枝。
本來凌歌確實是想要做駐唱歌手的,不過照今晚的情形來看。
還是算了吧。
沒看見那些女人一個個的彷彿要吃了他似的。
而且他賣出這首歌,五萬塊。
暫時也夠花了。
也就不用擔心生活費之類的了。
告別了吳廣鵬,凌歌回了住處。
【叮咚,恭喜宿主成功完成任務,獎勵一個億銀行卡一張。(備註:該銀行卡僅能用於購買房產,且只能使用一次。)】
凌歌眸子微微一亮。
獎勵到手了。
一個億啊,應該能夠在魔都買一套不錯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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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
當天晚上,凌歌便將欠胖子的錢轉給了胖子。
第二天的時候,他又去找了謝鋒,將《蓮花》錄了。
謝鋒也將昨天錄製好做完後期處理的歌曲《葷素搭配》交給了凌歌。
凌歌去找了個網吧,然後將這首歌發佈在了目前十分火熱的音樂平臺企鵝音樂上面。
當然,他選擇的是付費下載。
本來一般歌曲最高是可以定價到2元一首的。
不過凌歌定的價是1塊錢一首。
第一首歌嘛,
目前他還沒啥名氣,就想著薄利多銷嘛。
權當開業優惠活動了。
上傳完歌曲之後,凌歌離開了網吧。
凌歌決定再去把房子買了。
先把衣食住行這方面的東西解決了,沒有後顧之憂之後再來規劃發展。
坐了個公交下車之後,凌歌又騎了個小黃車來到了魔都最大的地產售樓部。
不過之前在坐公交的時候,他身上的衣服卻是不小心掛在了車門上,直接劃了一條大口子。
但是他倒是沒怎麼在意。
這件衛衣他已經穿了一年了,當時買成50塊錢。
因此,質量肯定是沒法跟那些大牌相比的。
凌歌倒是沒怎麼心疼。
畢竟,昨天剛賺了五萬塊。
一件五十塊的衣服壞了還是能接受的。
要知道,他畢竟可是要成為娛樂圈天王的男人。
沒理會身上的大口子。
凌歌直接走進了售樓部。
售樓部裝修得十分豪華,不愧是魔都最大的地產售樓部。
售樓部的門口,四五個長相甜美的小姐姐站在那裡。
臉上帶著甜美的假笑。
看到有人進來,甜美的聲音瞬間響起。
“歡迎光臨。”
凌歌戴著口罩走進了大門。
他一走進售樓部就被售樓部裡面的置業顧問們看見了。
不過一些人看到凌歌身上劃破出那麼大一個大口子的雜牌衛衣,原本想要過來接待的心頓時就沒了。
這些置業顧問眼裡露出了幾分輕視。
這樣的人,衣服破了都捨不得丟,還戴個口罩。
怎麼可能買得起魔都的房子。
要知道,魔都可是寸土寸金的地方。
而他們這更是魔都最大的售樓部。
這裡的樓盤最低也不會低於10萬一平。
看凌歌的樣子,似乎還是個學生。
並且是那種窮學生。
壓根兒就買不起這裡的房子。
估計進來就是想要開開眼界,或者想找個兼職做做之類的。
畢竟他們這裡確實長期在招發傳單的兼職工。
一百塊錢一天。
對於這些人來說,凌歌顯然不是潛在顧客,
因此就沒必要浪費時間搭理。
而就在凌歌走進來不久之後,在他後面又走進來一對情侶。
男的大概四十多歲,而女的只有二十來歲。
看那男的的年紀,都能當那個女的的爹了。
男人手腕上戴著一塊還算名貴的手錶,脖子上戴著小拇指粗般的大金項鍊。
一看就是個有錢人。
女人雖然年紀不大,但濃妝豔抹,一身的風塵氣。
身上的香水味十分刺鼻,凌歌戴著口罩隔著老遠都被女人身上那噴得過多的香水味刺激得打了個噴嚏。
然而對於這兩人,這裡的置業顧問態度可是大不一樣了。
這裡的銷售主管更是親自熱情的迎了上去。
那是一個微胖的中年男人。
他滿臉的堆笑。
“您好先生女士,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們的?”
帶著大金項鍊,挺著個大肚子暴發戶氣質十足的中年男人高揚著頭,十分傲氣的道:“我給我的寶貝兒買套房。你們給我介紹一下。”
女人嬌笑著頭靠著了男人懷裡,聲音嗲嗲的。
“達令,你真好。人家好愛你。”
銷售主管問道;“請問下二位想了解什麼樣的房子呢?”
男人想了想,回答道:“四五十平的公寓就行了。”
銷售主管是個人精。
一看這兩人就知道這兩人不會是兩口子。
這女人估計是男人包養的小三。
買公寓來金屋藏嬌。
這樣的人他可沒少見。
銷售主管點頭,然後回答道:“好的,請跟我這邊來。”
兩人跟著銷售主管路過了凌歌身邊。
女人看了凌歌一眼。
然後看見了凌歌身上劃破的衛衣,以及腳上的一雙有些舊了的回力鞋。
“噗呲。。。”
女人直接笑了出來。
笑完她還故作抱歉的道:“對不起,我實在是沒有忍住。”
凌歌微微皺眉。
他知道這女人是在嘲笑自己。
不過他沒有說話,對這種女人他實在是無言以對。
不過他不說話,那女人身邊的中年男人卻是開口了。
他一副前輩般的姿態。
“小子,你是來找兼職的吧。”
“年輕人,要努力啊。”
“想當初我也是這樣一步步走過來的。”
凌歌面不改色。
前世他本就是個十八線歌手,對於這種輕視已經不知道見過多少了。
因此心裡也沒啥波動。
人活在世,沒必要為了不相干的人動怒,徒增煩惱。
他輕笑,雲淡風輕的道;“你說的是。”
一旁的銷售主管看了看凌歌;“你是來找兼職的吧,我們這兒這幾天的人都已經招滿了,以後再來吧。”
凌歌搖搖頭。
“不是,我看房的。”
戴著金項鍊的中年男人笑了笑。
“是來長見識的吧。也挺好的,多看看嘛。畢竟,這裡的房子,哪怕是公寓,都要幾百萬。你這輩子恐怕是沒機會住上這樣的房子了。哎,這就是人生啊。”
中年男人頗為感慨。
銷售主管這時顯然已經有些不耐煩了。
這個窮小子,簡直就是打擾他賺錢。
要知道,他只要將房子賣出去,哪怕是公寓便宜些,可那也是300萬的價格。
300萬,他提成百分之2。
也就是六萬塊。
這對他來說也是一筆不菲的收入了。
他皺了皺眉。
“那個叫小美來接待一下這位小哥。”
他衝著另外的銷售說道。
然後便帶著人去了另一邊兒看公寓樓盤去了。
。。。
小美是這裡新來的銷售。
目前還屬於實習期。
她已經實習了兩個月了,這是第三個月。
而前兩個月她都沒有任何的業績。
這主要是因為之前她就算接待了顧客,可是很快就有那些老員工跑出來將她的顧客給搶走了。
因此,她一直沒有業績。
而這個月就是實習的最後一個月了,如果這個月她還是沒有業績的話,那麼就會被辭退了。
想到這裡她就有些難過。
她學歷不高,因此根本就找不到那些高薪的職業。
而家裡面,她的母親則是生了重病。
需要做手術。
需要二十萬。
家裡邊目前也沒人肯借錢給她。
如果這星期還湊不夠錢,那麼她就只能去貸款了。
可是,
貸款那也是需要還的啊。
因此她才好不容易進入了這個銷售中心。
這裡是魔都最大的銷售中心。
擁有整個魔都最貴的房產。
如果能夠僥倖賣出去一套貴些的房子,那麼她就有可能能夠把手術費湊齊了。
但是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酷。
那些看起來優質的顧客,這裡的老員工們早就搶走了。
她壓根兒接受不了。
以至於,來到這裡快三個月了,她一套房子也沒有賣出去。
拿了兩個月的保底工資,距離湊齊醫藥費遙遙無期。
此刻她更是被安排在辦公室裡面整理資料,做打雜的工作。
想到這裡,她眼睛微微泛紅了。
她咬著牙告訴自己要堅強。
這時候,辦公室門口一個女銷售站在了門口。
“小美,主管叫你去接待顧客。”
小美一愣。
讓她去接待顧客?
這怎麼可能?
主管以前都不讓她接待的,說她沒經驗,怕她把顧客丟失了。
見小美還在發愣,女銷售有些不耐煩。
“快點兒。”
小美回過神。
“哦,好的。”
她連忙將資料放下。
然後跟著女員工走了出去。
來到外面大廳。
女員工指了指凌歌;“主管讓你接待他。”
小美順著女員工手指的方向看去。
便看到了一個身形如竹,少年感十足的男生站在那裡。
不過男生身上的衛衣都破了一個大口子。
但氣質依舊十分淡定從容。
一瞬間,她明白了主管為什麼要讓她來接待了。
想必是主管覺得這小哥壓根兒就買不起房子吧。
衣服都破了捨不得扔掉。
又怎麼可能買得起魔都這寸土寸金的房子呢。
一瞬間,小美覺得似乎碰到了跟自己相同的人。
大家都是社會最底層的人。
這個世界上就是這樣。
有些人拼盡全力也只不過是過上最平庸的生活而已。
她覺得,凌歌跟他就是同一類人。
不過,作為一名銷售。
為每一位顧客服務好是自己應盡的職責。
哪怕對方不買,可是也要熱情的服務。
於是,
她稍微整理了下女士西裝的衣領,臉上露出一個真誠的笑容。
她拿出最職業的一面。
面帶著微笑走向了凌歌。
很快,她便來到了凌歌的身邊。
她看向這個同齡人。
“你好先生,請問您是要看房嗎?”
凌歌看向了小美。
嗯,氣質恬靜,畫著很淡的妝。
五官精緻,有著鄰家女孩兒的氣質。
給人感覺很舒服。
臉上的笑容也十分真誠。
凌歌點點頭。
“是的,我聽說你們這兒的房子是整個魔都最好的,所以就想過來看看。”
聽了凌歌這話,小美只以為凌歌是過來長長見識的。
不過她倒是也沒有輕視。
她覺得長長見識也好。
也許還能夠刺激這個男生髮奮圖強也說不定。
“先生,您是想看公寓還是住房呢?”
小美十分專業的問道。
“看住房。”凌歌回了句。
然後小美便帶著凌歌來到了一處玻璃圍著的沙盤模型旁邊兒。
“先生您看,這裡是我們主打的一個樓盤,銷量也是最好的。”
“這裡算是學區房了,雖然位置離市中心遠了點兒,可是緊鄰著魔都大學。而且性價比也是最高的。這裡的售價是八萬一平起步。當然了,八萬是差的樓層,好點的樓層還是得十萬左右的。”
凌歌點點頭。
十萬一平。
也就是說一百平是一千萬。
可是他手裡卻是有一個億必須得花掉。
這個房子顯然是不合適的。
小說《穿越演唱會現場,我震驚天王》試讀結束!